阿笔,记得见到你的时候,被你朴素老实的性格吸引。你说想要陪我一辈子,但又说你的生命只有很短的长度。当我有许多烦恼的时候,你总会拔下你的笔帽,去燃烧生命为我记录下只言片语又或是长篇大论,你说这些都是生命的体验,是值得去记录去感悟的。慢慢的,我好像把你的付出当作理所当然,也常常用完就把你冷落在一旁,可是你好像毫无怨言。人啊,总是到了快失去的时候才想起去珍惜,当我突然发现你的生命快走到头时,才想起应允你的伴你一生的许诺。你笑着说没事的,可惜的是我陪伴了你一生,你却无法将这份恩情还于我。百年三万六千五百日,其实不过弹指一挥间。念一个人,可以安静着不语,没有消息时,也只是坐在暗夜里,不问年华几许,不问寒凉几许,当夜晚的风吹过后,便会听见,有相思散落了一地。我的人生会有无数的过客,但只有这段文字与回忆,是你我所独有。天涯地角有穷时,只有相思无尽处。
今天正要买中性笔,看到你这篇文章,写得不错。
哈哈,真巧